答案:D |
解析:选项ABC均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1)选项A:属于“接受捐赠收入”;(2)选项B:属于“转让财产收入”;(3)选项C:属于“其他收入”,“其他收入”还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遗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
答案:C |
解析:(1)选项A:向企业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在税前扣除;(2)选项BD:属于企业承担的行政责任. 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选项C:属于企业承担的民事责任,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
答案:C |
解析:非金融企业向非全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在本题中,该100万元借款“半年”的利息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限额 =100x7.8% x6/12=3.9(万元),实际发生利息费用支出= 100 x 10% x 6/12 = 5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为3.9万元。 |
答案:错误 |
解析:法定以一个季度为营业税纳税期限的纳税人仅限于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答案:错误 |
解析: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