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C |
解析:(1)10月份纳值税销项税额= 40x17% =6.8(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5万元,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即10月份留抵税额=8.5-6. 8=1.7(万元);(2) 11月份应纳增值税=70 x17% -3.4 -1.7=6.8(万元)。 |
答案:A |
解析:【解析】(1)营改增纳税人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x税率;(2)纳税人购进经营用设备、接受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答案:C |
解析:(1) 1%的途中合理损耗并非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购进农产品.应按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因此,该食品加工厂就上述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0x13%=2. 6(万元)。 |
答案:D |
解析:(I)选项B:自2013年8月I日起,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选项D: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答案:错误 |
解析: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